按體表面積劃分為十一個(gè)9%的等份,另加1%構(gòu)成百分之百的體表面積,即頭頸部等于1乘以9%,軀干等于3乘以9%,兩上肢等于2乘以9%,雙下肢等于5乘以9%加1%,共為11乘以9%加1%。
具體的分法是頭頸部,具體分為發(fā)面頸,各占3%,雙上肢雙上臂占7%,雙前臂占6%,雙手占5%,軀干包括軀干前占13%,軀干后占13%,會(huì)陰部占百分之1%,雙下肢包括雙臀部占5%,雙大腿占21%,雙小腿占13%,雙足占7%。
兒童頭大下肢小,可按照以下方法計(jì)算:頭頸部面積等于九加上12減年齡,雙下肢面積等于46減12減年齡。此外不論性別年齡,病人病指的手掌面約占體表面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