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病人出現(xiàn)了腳骨折的情況,想要走路一般需要四周左右的時間,所以在病人出現(xiàn)腳骨折以后一定要限制足部屈伸負重活動四周的時間,以給骨折恢復創(chuàng)造條件。休息時可以將足部墊高,以促進下肢靜脈回流,以促進足部淤血、腫脹吸收消退,以利于腳骨折恢復。
在腳骨折恢復期間可以應用活血通絡的藥物和續(xù)筋接骨的藥物來促進腳骨折部位淤血、腫脹吸收消退和促進骨折斷端纖維連接和原始骨痂生長,以促進腳骨折恢復。一般四周左右骨折斷端會有骨痂生長,這時候就可以拄拐下地足部輕負重走路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