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量試驗是空腹8小時測空腹血糖,然后75克無水葡萄糖溶于250-300ml溫水中,5分鐘之內(nèi)飲完,兩小時后測血糖,正常糖耐量試驗是空腹血糖小于6.1mmol/L,葡萄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小于7.8mmol/L。
當空腹血糖大于等于6.1mmol/L,而小于7.0mmol/L,葡萄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7.8mmol/L,而小于11.1mmol/L為糖耐量異常。
當空腹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或者葡萄糖耐量兩小時血糖大于等于11.1mmol/L,如果有口干,多飲多尿的癥狀,就可以診斷糖尿病,當沒有上述癥狀時,需檢測2次才能診斷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