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的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就提示是乙肝病毒攜帶者的標志,需要在懷孕的過程當中定期的復查乙肝DNA,乙肝五項定量,肝功能,甲胎蛋白,血常規(guī)等指標,如果肝功能正常,病毒的水平小于2×10的五次方IU每毫升,針對孕婦不需要進行處理。小孩子出生之后需要在12小時內(nèi)打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這樣處理之后就可以進行正常的母乳喂養(yǎng),
如果孕婦病毒量超過2×10的五次方IU每毫升,就需要再化驗孕24到28周的時候,開始規(guī)范的口服替諾福韋,小孩子出生之后打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經(jīng)過這樣處理之后,也可以進行母乳喂養(y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