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骨折后6-8周才可以走路,因為腳骨折后6-8周骨折斷端才會有骨痂生長,骨折斷端相對穩(wěn)定,這時候才可以拄拐下地足部輕負重活動,如果說過早的活動,骨折斷端還不穩(wěn)定,在走路時就會導致骨折斷端出現活動,引起骨折斷端出血,導致足部淤血,腫脹,疼痛情況加重,還會引起骨折不移位,后期就會影響骨折愈合。
所以,在腳骨折以后,無論是保守治療還是手術治療,要限制足部負重6-8周的時間,以給骨折恢復創(chuàng)造條件,在6-8周拍片檢查顯示如果骨折斷端骨折線模糊,就可以逐漸的下地輕負重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