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行播散型肺結核可否應用皮質激素治療,什么情況用,用多長時間,這些問題一直困擾著廣大的臨床醫(yī)生,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是皮質激素治療的指征。
一般用于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結核,全身中毒癥狀較重時,總體的原則是越早使用越好,足量使用時間可為兩到四周,四周最佳,減量提倡緩慢進行,每七到十天減一次,每次減量不超過總量的四分之一。
總療程八到十二周左右,一般是口服給藥,若患者病情較重、較急,犯呼吸困難時,可以靜脈應用甲基潑尼松龍,一次四十毫克、每12小時一次,待病情穩(wěn)定以后可逐漸減量再改為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