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耐指的是糖耐量試驗。在進行糖耐量試驗之前禁食水8到10個小時,禁食水8到10個小時之后抽血查靜脈血糖。然后將75克葡萄糖用溫開水稀釋成300毫升,五分鐘喝完。在喝完糖水后1個小時、2個小時分別抽靜脈血糖。根據(jù)以上三個檢查的數(shù)值來進行判斷。
對于妊娠期糖耐量試驗的檢查,判斷是否有糖尿病的存在的標準是,正常情況下空腹或者是服糖后的1小時、2小時的血糖值分別低于5.1毫摩爾每升,10.0毫摩爾每升、8.5毫摩爾每升。任何一點的血糖達到或者超過上述的標準,就可以診斷為妊娠期的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是孕婦的因素。對于年齡大于等于35歲,妊娠前超重或者肥胖,有糖耐量異常史,多囊卵巢綜合征。
第二就是家族史。糖尿病的家族史。
第三就是妊娠的分娩史。不明原因的死胎、死產(chǎn)、流產(chǎn)史、巨大兒分娩史,胎兒畸形和羊水過多的病史、妊娠期糖尿病的病史。
第四就是本次妊娠的因素。妊娠期發(fā)現(xiàn)胎兒大、孕周羊水過多、反復的外陰道假絲酵母菌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