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的情況下,一般如果骨折愈合順利的話,大約一個半月左右應該就有明顯的骨痂生長了,如果一個半月左右拍片復查發(fā)現有明顯的骨痂生長了。對于此種病人,就可以進行下地活動,但是絕對不可以完全的進行負重。
因為雖然有骨痂生長,但是骨折的地方還不是很結實的,一定要拄拐下地活動,減少負重,否則就會影響病人骨折愈合,甚至會再次引起骨折錯位的可能性的。
因為在臨床上畢竟影響骨折愈合的因素很多,比如說病人年齡的大小,病人的身體素質,當時損傷的嚴重程度,以及后期積極治療保護的程度。這些都會影響病人骨折愈合進程的,所以說對于第四腳趾骨折能否下地進行走路的問題,主要還是根據復查的片子來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