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孕早期一個半月之內(nèi),應絕對禁止x線檢查,三個月內(nèi)甚至更長時間內(nèi)盡量避免x線檢查,至于什么時間可做x線檢查,應根據(jù)診斷的需要,照射部位和對胎兒的影響程度請醫(yī)生決定。
一般原則是應盡可能不做腹部x線透視或攝影,但在妊娠晚期,為了了解頭盆是否對稱,胎位有無異常,是不是前置胎盤等情況,做x線劑量較小的檢查時,對已經(jīng)成熟的胎兒危害是不大的,還應指出,孕婦除了避免與x線接觸,還應避免利用放射性核素如碘131,032,560等治療疾病,因為放射性核素也可致胎兒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