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動脈瘤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患者均應及早診斷、盡早治療,應根據(jù)患者及醫(yī)院的具體情況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即使部分患者由于各種原因貽誤三天內的早期手術時機,應盡早在兩周內治療手術或介入,仍具有重要的臨床意義。而對于部分一般情況較差或難以接受手術風險的患者,若無絕對禁忌癥也可考慮盡早行介入治療。
近年來隨著顯微外科技術水平的提高及血管內介入治療的開展,主張動脈瘤破裂后早期或超早期行急診手術或介入治療的學者逐漸增多。2012年美國動脈瘤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的治療指南明確指出,早期干預治療可以顯著降低動脈瘤的再出血率,并且新的治療方法如介入治療能顯著增加早期治療的療效。所以早期干預治療手術或介入應該在大多數(shù)動脈瘤性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患者中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