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結核藥物使用之后,低熱癥狀消失的時間一般為一周到一個月的時間。如果病情比較嚴重,可能需要三個月,甚至更久的時間。低熱的癥狀是肺結核患者比較常見的一種結核中毒癥狀,一般表現為午后低熱、盜汗,體溫一般在第二天會逐漸恢復到正常,體溫一般持續(xù)在三十八攝氏度左右。
在使用抗結核藥物治療之后,對于初期病情不嚴重的患者,體溫能夠在一周左右恢復到正常。如果病情相對比較嚴重,比如肺部有彌漫性的炎癥,有結核性的胸膜炎,甚至結核性的腹膜炎等。這個時候抗結核藥物治療使用之后,低熱狀態(tài)需要持續(xù)三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才能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