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懷孕期間不管是糖尿病的診斷標準,以及血糖的控制目標都比正常人要更為嚴格,因為在孕期如果血糖控制不好,不管對孕婦還是胎兒都會產(chǎn)生很多的不良影響,對給胎兒可以出現(xiàn)羊水過多、胎兒發(fā)育不良、胎兒窘迫以及巨大兒等風險。
對于孕婦,有可能出現(xiàn)先兆子癇等一系列危險的并發(fā)癥,因此對于血糖控制不好的孕婦,要在懷孕期間積極嚴格的控制血糖。
在懷孕期間,如OGTT實驗空腹靜脈血糖大于5.1mmol/L或者OGTT1小時靜脈血糖大于10.0mmol/L,或者OGTT2小時靜脈血糖大于8.5mmol/L即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血糖的控制目標,空腹餐前以及夜間3.3到5.3mmol/L,餐后2小時血糖小于6.7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