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的目的在于控制活動期防止骨骼畸形,治療的原則應以口服為主。一般劑量為每日五十微克到一百微克,一月后改預防量四百單位每日,大劑量維生素d與治療效果沒有正比例關系,也不會縮短療程,與臨床分期無關。且采用大劑量治療佝僂病的方法缺乏可靠的指標來評價血中維生素d的代謝產(chǎn)物濃度,維生素d的毒性,高血鈣癥的發(fā)生以及遠期后果。
因此大劑量治療應有嚴格的適應癥,當重癥佝僂病有并發(fā)癥或者無法口服,可大劑量肌肉注射維生素d,20萬單位到30萬單位一次。三個月后改預防量,治療一個月后應復查,如臨床表現(xiàn),血生化與骨骼x線改變,沒有恢復征象應與抗維生素d佝僂病鑒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