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托品開封一般6~12個月左右失效,生活中在應用阿托品前也應觀察好保質期。
阿托品屬于抗膽堿的藥物,其藥物成分可以解除平滑肌痙攣現(xiàn)象,也可改善微循環(huán),同時可抑制腺體的分泌,可一定程度上達到解除迷走神經(jīng)對于心臟的抑制,臨床上可被應用于治療有機磷中毒,也可被應用于治療嚴重心動過緩。一般情況下藥物開封后也具有一定的保質期,如果是在夏季阿托品開封后6個月左右失效,如果是在冬季阿托品開封后,一般12個月左右失效。當藥物失效后會導致藥物濃度下降,甚至無療效,此時應避免再次使用,以免達不到治療效果或出現(xiàn)變性,對于機體造成其他不利影響。
生活中應用阿托品時應注意對于此藥物成分過敏的人群應禁用,對于有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的人群也應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