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妊娠24到28周以內(nèi),應對所有尚未診斷糖尿病的婦女進行75gOGTT。75gOGTT的診斷標準就是指空腹以及服糖以后,在一到兩個小時血糖值分別是5.1mmol/L、10.0mmol/L或者是8.5mmol/L,任何一點的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上述指標就可以診斷為GDM。
第二就是醫(yī)療缺陷,建議妊娠24到28周,首先檢查MPG。若MPG大于等于5.1mmol/L的時候,直接診斷為GDM。如在4.4到5.1mmol/L之間者,應盡早進行75gOGTT。若小于等于4.4mmol/L的時候,可暫不進行75gOGTT。孕婦具有GDM的高危因素,首次OGTT的正常者,必要的時候在妊娠晚期要重復OG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