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判斷眼睛出現(xiàn)斜視,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個,一般檢查。一般檢查包括詢問病史、檢查視力、驗光和問診。
第二個,遮蓋檢查。遮蓋法是破壞融合的方法之一,通過遮蓋檢查判斷是否存在斜視以及斜視的性質(zhì),包括遮蓋、去遮蓋法,還有交替遮蓋法。
第三個,斜視角的檢查,包括角膜映光法、三棱鏡加角膜映光法、三棱鏡加遮蓋實驗以及同視機法。
第四個,對患者進行一個眼球運動功能的檢查,包括單眼運動檢查,還有就是雙眼運動檢查以及娃娃頭試驗,還有就是牽拉試驗,還有parks三步法。
第五項,知覺功能的檢查,包括意志檢查、融合儲備力的檢查,還有立體式檢查、復視像檢查。
所以說,判斷眼睛斜視要通過以上這些方法來全面系統(tǒng)的檢查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