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至少2周的發(fā)作期內(nèi),有下述癥狀中的5項或更多,而且表明是以前功能的變化,還至少有抑郁心境,或者失去興趣或樂趣這2項:
1、幾乎每一天的大多數(shù)時間都心境低落,或者主觀報告,或者被其他人觀察到。
2、幾乎每一天的大多數(shù)時間對所有或幾乎所有活動的興趣、樂趣明量降低。
3、未控制飲食而體重明量降低或增加,或者幾乎每天食欲減退或增強。
4、幾乎每天失眠或睡眠過多。
5、幾乎每天精神運動性激越或遲鈍。
6、幾乎每天感到疲乏或精力缺乏。
7、幾乎每天感到無價值或者過分或不恰當(dāng)?shù)挠凶锔小?/p>
8、幾乎每天有思維、集中注意,或作決定的能力降低。
9、反復(fù)想到死,反復(fù)出現(xiàn)自殺意念而無自殺計劃,或者有自殺企圖或有進行自殺的特別計劃。
二,癥狀不符合混合發(fā)作標(biāo)準。
三,癥狀引起有臨床意義的痛苦和損害社交、職業(yè)或其他重要功能。
四,癥狀不是由某種物質(zhì)(如濫用毒品,藥物)或某種軀體疾病的直接生理效應(yīng)所致。
五,癥狀不能以居喪解釋,即在親人亡故后癥狀持2個月以上,有明顯的功能損害,有精神病癥狀或精神運動性遲鈍。